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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严禁经营分包装中药饮片

来源:北京商报     阅读次数:64     发布时间:2012-01-16

2011年1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

  据介绍,近年来,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个别生产企业存在着不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生产,甚至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等行为,部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存在着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和使用中药饮片等问题。

  对此,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辖区内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障中药饮片质量,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对饮片的管理工作。